(原标题:东方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11,简称:东方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在2024年6月27日至7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且至7月1日,连续十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50%,构成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司已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询问,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生产经营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不存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未披露的情况。此前,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已出具承诺函,承诺通过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预计承诺将在未来3-6个月内完成。
此外,东方集团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目前公司正配合调查并正常开展业务。债权人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向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公司正密切关注重整进展。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可能影响股票交易的重大事项。所有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