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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电气: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公告原文 2024-07-01 22: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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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宣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此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有96人,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1,183,125股。解除限售事项还需向相关机构办理手续,之后将发布进一步公告。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

回顾激励计划的审批流程,自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开始,经过内部公示、股东投票、调整授予名单和价格、预留股票授予、回购注销部分股票等一系列步骤,直至2024年6月6日实施年度权益分派,整个过程遵循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

在解除限售条件方面,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解除限售的情形,且公司2023年的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以及净利润不低于1.3亿元。此外,激励对象的组织和个人绩效考核也已达到解除限售的标准。然而,有6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不达标,以及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对于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具体解除限售情况如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5人,合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7,500股,占各自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0%;核心骨干人员共97人,合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45,625股,占各自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平均23%。总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83,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均对解除限售条件的达成表示认可,认为符合相关规定,无损公司及股东利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也确认了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公司将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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