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本次解除限售涉及166名激励对象,共计1,087.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9%。公司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此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解除限售后的股票将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上市流通。
本次激励计划始于2021年4月,向186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4,23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当时总股本的2.442%,授予价格为5.88元/股。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解除限售。此前,第一次和第二次解除限售分别于2022年6月和2023年6月完成,涉及184名和170名激励对象。
第三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包括公司和个人层面的考核,其中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超过90%,满足业绩考核要求。个人层面,163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3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此外,有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岗位变动等原因不符合条件,其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均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手续。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也确认了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