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7月))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概述如下:
总则: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
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职责需经董事会批准,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聘用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聘期一年,续聘需股东会决定,公司确保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会计资料。
通知和公告:公司通知形式包括专人送出、邮件、公告等,公告方式用于股东会会议通知,董事会会议通知采用特快专递、传真、专人送出或电子邮件。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公司合并、分立需签订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合并后公司承继债权债务。公司解散需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行使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债权人等职权。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提案内容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股东会)或15日(临时股东会)发出,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信息。
股东会召开: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股东或代理人有权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
董事、监事选举: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需符合规定,累积投票制下,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股东会逐项表决提案,提案不得在会议上修改。
董事会:董事任职条件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贪污、贿赂等禁止情形,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股东会职权:审议批准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资产处置、担保、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股东会召集:独立董事、监事会、特定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否则监事会或股东可自行召集。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发出,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信息,临时提案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
股东会召开: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股东或代理人有权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
董事、监事选举: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需符合规定,累积投票制下,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股东会逐项表决提案,提案不得在会议上修改。
董事会:董事任职条件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贪污、贿赂等禁止情形,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