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中指出,证通电子在2020年向永泰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3,998.69万元工程款,该款项至2023年底仍未收回,体现在其他应收款中。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资金去向及可回收性,故对年报出具保留意见,对内控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董事会提议将此交易还原,调整账目。永泰晟成立于2019年,主要股东为左晓龙和章淼泓,与证通电子无关联关系。此外,公司还存在其他内部控制缺陷,包括未及时确认与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以及对关联方交易的识别不足。公司已采取措施纠正内控问题,包括确认永泰晟为关联方,签署还款协议,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整改措施进行了核查,并认为在内控报告否定意见下对年报出具保留意见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