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自2024年6月27日起生效,旨在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保障规范高效运作。规则覆盖了股东会的职权、会议制度、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与表决、决议执行等多个方面,确保股东会活动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要求。
其中,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公司财务方案、资本变动、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会议通知需提前至少21日(年度会议)或15日(临时会议)发出,通知内容需详尽并符合法定形式,可通过多种方式送达股东,确保所有股东获得充分信息以便参与决策。股东会可采用现场、网络或其他合法形式召开,保障股东参会权利,并对会议过程及决议进行记录公告。
此外,规则还规定了提案提出、审议及表决的具体要求,强调了会议透明度与公正性,以及对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确保各类股东权益得到合理保护。在特定情况下,监事会或股东有权自行召集股东会,且公司需为此提供必要协助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