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制度,旨在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要点包括:1. 严格限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禁止通过垫支工资、预付投资款等方式提供资金或资源。2. 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向这些主体提供资金,包括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等。3. 占用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严格限制非现金资产清偿,并规定了以资抵债的具体条件和程序。4. 公司董事会需建立核查制度,定期检查资金占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披露。5.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并可聘请中介机构协助。6. 财务总监需加强财务监控,确保财务独立,及时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7. 明确了董事、监事、高管的职责,以及对资金占用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包括法律责任。8.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在占用资金或导致违规担保未解决前,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制度还涉及了责任追究、处罚措施及制度的执行效力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