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西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流程,优化董事会结构,完善公司治理。该细则包括以下要点:
- 提名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需过半数,负责拟定选任标准与程序,对人选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独立董事担任的召集人主持工作。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资格随董事职务变动而自动调整,确保人数符合规定。
- 委员会负责审查董事及高管的任职资格,就提名、任免董事及聘任、解聘高管等事项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并确保董事会记录其意见及未采纳理由。
- 决策过程中,委员会需与公司部门沟通需求,广泛搜寻人选,审核资格,并根据反馈完成后续工作。
- 会议召开需超过2/3委员出席,决议经半数以上委员同意,会议记录保密并保存至少十年,通过议案需书面报董事会。
- 实施细则未尽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并自审议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