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西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该细则包括以下要点:
委员会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需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职责权限:负责制定和考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政策,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提出的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并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经理人员薪酬方案则需董事会审议批准。
决策程序:下设工作组负责准备决策所需资料,包括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岗位绩效等,并据此对董事及高管进行绩效评价,提出薪酬建议。
议事规则: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委员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十年。委员及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
附则:未尽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并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