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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地产: 律师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公告原文 2024-06-28 03: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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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律师意见)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会议通知。股东大会于6月27日13:30在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中心举行,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关于核定2024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提案》在内的全部6项非累积投票提案,所有提案均得到了符合法定数量股东的支持。其中,提案3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中小投资者对各项提案的表决结果也进行了详细报告,显示了高度的同意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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