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码:2021-013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8日(星期日)下午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考虑本次审议议题重要性,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全体监事,且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征得各位监事同意后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梅芬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监事蔡玉梅为本议案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名与会监事,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制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蔡玉梅为本议案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名与会监事,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3-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监事蔡玉梅为本议案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名与会监事,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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