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的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做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因此,公司不存在需要揭示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也不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本页以下无正文)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小明、陈彬、郭利刚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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