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硕世生物
股票代码:688399
信息披露义务人1: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苇渡一期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一渡资本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住址或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号1幢401室A区B0686
信息披露义务人2: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苇渡二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信天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址或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B0713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独角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或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B0684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04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生效条件。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5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附表................................................. 11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硕世生物
苇渡一期 指 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苇渡一期医疗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苇渡二期 指 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苇渡二
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独角兽投资 指 宁波独角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苇渡一期、苇渡二期、独角兽投资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苇渡一期、苇渡二期、独角兽投资通过竞价交易和大
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
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苇渡一期医疗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
区B0686
成立日期 2016年03月11日
经营期限 2016年03月11日 至2026年03月10日
注册资本 8173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一渡资本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屈晓鹏
派代表
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0.5885%、北京银鼎融安投资
主要股东结构 管理有限公司12.2354% 、刘峥嵘12.2354%、王德权
7.34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81L8W35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二)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苇渡二期医
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
区B0713
成立日期 2016年08月11日
经营期限 2016年08月11日 至2026年08月10日
注册资本 125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信天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屈晓鹏
派代表
主要股东结构 深圳优益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4%、王兵24%、江苏云杉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20%、赵鸿飞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82FTT1N
医疗项目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经营范围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
(三)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宁波独角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
区B0684
成立日期 2016年04月05日
经营期限 2016年04月05日 至2026年04月04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耿重阳
派代表
主要股东结构 屈晓鹏56.5%、陈文22.5%、朱开颖20%、北京苇渡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81Q530X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
经营范围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苇渡一期、苇渡二期、独角兽投资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苇渡一期 屈晓鹏 委派代表 女 中国 北京 否
苇渡二期 屈晓鹏 委派代表 女 中国 北京 否
独角兽投资 耿重阳 委派代表 女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业务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披露了《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业务需要,自本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4月27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1,758,600 (含)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该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44.42%,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2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苇渡一期、苇渡二期、独角兽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5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苇渡一期、苇渡二期、独角兽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3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7%。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苇渡一期、苇渡二期、独角兽投资于2021年02月24日—2021年04月16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1,02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50%。具体明细如下:
股东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名称 方式 (元/股) (股)
苇渡一期 大宗交易 2021年2月25日 130.83-167.45 442,400 0.7547%
-2021年4月16日
苇渡二期 竞价交易 2021年2月24日 134.14-174.95 201,352 0.3435%
-2021年4月12日
独角兽投资 竞价交易 2021年2月24日 134.10-173.39 384,848 0.6565%
-2021年4月12日
合计 - - - 1,028,600 1.7547%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苇渡一期、苇渡二期、独角兽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投资者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苇渡一期 无限售流通股 1,980,000 3.38% 1,537,600 2.6230%
苇渡二期 无限售流通股 659,400 1.12% 458,048 0.7814%
独角兽投资 无限售流通股 1,320,000 2.25% 935,152 1.5953%
合计 - 3,959,400 6.75% 2,930,800 4.999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苇渡一期、苇渡二期、独角兽投资持有的硕世生物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苇渡一期医疗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屈晓鹏
信息披露义务人2: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苇渡二期医
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屈晓鹏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独角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耿重阳
签署日期:2021年4月1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 上市公司所 江苏泰州
份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硕世生物 股票代码 688399
信息披露义务 苇渡一期、苇渡二期、 信息披露义 浙江宁波
人名称 独角兽投资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其他 ?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苇渡一期、苇渡二期、独角兽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量及占上市公 3,95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本次权益变动后苇渡一期、苇渡二期、独角兽投资合计持有公
务人拥有权益 司股份2,930,800股,本次变动数量为1,028,600股,变动比例
的股份数量及 1.7550%。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12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是□ 否?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苇渡一期医疗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屈晓鹏
信息披露义务人2: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苇渡二期医
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屈晓鹏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独角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耿重阳
签署日期: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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