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1-015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林海”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3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快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4月16日,并同意以33.6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授予15.5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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