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德”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监督,现发表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邹晓春、李大开、李永江
2021年4月17日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
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邹晓春
2021年4月17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
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大开
2021年4月17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
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永江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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