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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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2020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雄元先生、郭月梅女士、田志龙先生,董事何书平先生、王维华先生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王雄元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0年履职情况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委员们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0年1月2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对年度审计安排、审计重点等做说明;
    
    (二)2020年4月15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对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初稿)》并发表了审阅意见;
    
    2、审阅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初稿)》;
    
    3、公司审计监察办公室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2019年度内审工作汇报及2020年度工作计划》。
    
    (三)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审议公司2019年决算报告及2020年预算报告;
    
    2、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3、审议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审议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管理建议。
    
    (四)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审阅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并发表意见。
    
    (五)2020年12月25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推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结构和实践经验。在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始终保持了独立性,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工作的事前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审计过程中,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未在审计中发现公司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内控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并进行了审批。督促公司审计部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审计部较好地履行了内部审计职能,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等,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我们通过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对公司的了解,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运行良好,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仍需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在听取了双方诉求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合理安排,保证与外部审计部门沟通的效率和频率,使公司审计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切实有效履行了监督指导职责。2021 年,我们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健、持续地发展。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王雄元 郭月梅 田志龙 何书平 王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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