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1055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已收悉。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捷兴”、“发行人”、“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检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反馈意见回复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本回复报告的字体说明如下:
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 录
问题一............................................................. 3
问题二............................................................. 8
问题一
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全面梳理“重大事项提示”各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删除冗余表述,按重要性进行排序,并补充、完善以下内容:(1)业务模式具有“多品种、小批量、高层次、短交期”的特点,对公司柔性化生产管理能力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要求较高的风险;(2)在市场规模等方面与行业龙头企业存在较大差距的风险;(3)在应用相对高端的IC封装基板和半导体测试板领域,公司目前尚无布局,公司技术研发压力较大的风险;(4)报告期内,公司对深南电路的销售收入快速增长,未来不可持续的风险;(5)结合下游具体行业领域,补充完善宏观经济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带来的风险;(6)结合最新情况,评估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视情况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和风险”。
回复如下:
发行人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对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进行了全面梳理,按重要性进行了排序并补充、完善了风险内容,删除冗余表述,具体情况如下:
一、将原“重大事项提示”中第二项“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及约束措施”进行删除;
二、在“重大事项提示·一、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中增加相关风险,删除非重大风险,按重要性进行排序如下:
原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 本次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调整后
内容
(一)宏观经济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带来 (一)宏观经济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带来
的风险 的风险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 (三)生产管理能力和快速响应的服务水
风险 平不能持续满足客户需求的风险
(四)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 (四)市场竞争加剧且市场规模与行业龙
险 头企业存在较大差距的风险
(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生产经营带来 (五)产品研发与工艺技术革新的风险
负面影响和风险
(六)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
风险
(七)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
险
(八)公司对深南电路的销售收入不可持
续增长甚至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同步修改相应内容。“重大事项提示”的具体修改变动情况如下:
(一)业务模式具有“多品种、小批量、高层次、短交期”的特点,对公司柔性化生产管理能力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要求较高的风险;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一、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中增加“(三)生产管理能力和快速响应的服务水平不能持续满足客户需求的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三)生产管理能力和快速响应的服务水平不能持续满足客户需求的风险
印制电路板根据均单面积进行分类可分为样板、小批量板和大批量板,差异如下:
项目 样板 小批量板 大批量板
平均订单面积 5平方米以下 5~50平方米 50平方米以上
订单量 订单数量多、产品种类 订单数量较多、产品种 订单数量少、产品种类
多 类较多 少
生产管理 管理要求高,生产柔性 管理要求高,生产柔性 大批量生产,生产柔性
化要求高 化要求高 化要求相对较低
交货期 一般10天以内 一般10~20天 一般20天以上
快速响应 快速响应要求高 快速响应要求较高 快速响应要求低
公司专注于印制电路板样板、小批量板的制造,产品和服务具有“多品种、小批量、高层次、短交期”的特点,对公司柔性化生产管理能力和快速响应客
户需求的服务水平要求较高。
能否在短时间内处理多品种、小批量的订单,是衡量印制电路板样板、小批量板企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客户数量和产品种类增多,公司在柔性化生产管理、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等方面需持续提升。若公司未能进
一步加强生产管理并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将对公司销售收入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从而制约公司未来的发展。”
(二)在市场规模等方面与行业龙头企业存在较大差距的风险;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一、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中增加“(四)市场竞争加剧且市场规模与行业龙头企业存在较大差距的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四)市场竞争加剧且市场规模与行业龙头企业存在较大差距的风险
全球印刷线路板行业集中度不高,生产商众多,市场竞争充分。虽然目前PCB行业存在市场份额向优势企业集中的发展趋势,但在未来较长时期内仍将保持较为分散的行业竞争格局。同时,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竞争加剧、产品价格走低,PCB产品也存在价格下降的风险。
根据Prismark预计,2019年全球前十大PCB厂商收入合计为218.86亿美元。公司所在的PCB样板和小批量板领域龙头企业兴森科技、崇达技术2019年收入分别为380,372.22万元、372,745.08万元。因此,与行业龙头企业相比,公司在经营规模、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伴随着国内PCB企业纷纷扩产,未来市场竞争可能加剧,竞争对手可能利用其资金优势加大投入,如若生产管理、技术水平以及产品质量不能持续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在应用相对高端的IC封装基板和半导体测试板领域,公司目前尚无布局,公司技术研发压力较大的风险;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一、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中增加“(五)产品研发与工艺技术革新的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五)产品研发与工艺技术革新的风险
印制线路板生产企业需要持续进行研发及工艺改进,保持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对于生产样板的PCB企业来说,由于样板主要应用于客户研发阶段的产品,技术要求高,同时样板企业平均订单面积更小,客户较分散,不同客户的产品技术要求存在一定差异,对PCB样板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目前,国内少数PCB龙头企业,如深南电路、兴森科技、崇达技术等凭借产品和技术优势,已率先布局应用于半导体领域的IC封装基板或半导体测试板领域。公司专注于印制电路板样板、小批量板的制造,目前的产品涵盖了HDI板、高频板、高速板、厚铜板、金属基板、挠性板、刚挠结合板等多种特殊工艺和特殊基材产品,但在应用相对高端的IC封装基板和半导体测试板领域尚无布局,公司存在技术研发压力较大的风险。
PCB生产企业主要通过在生产实践中不断研发、积累,形成各自的核心技术。考虑到未来市场变化、技术变革及公司自身研发过程存在的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等,未来公司若无法保持对新技术的吸收应用以及对新产品、新工艺的持续开发,公司将面临产品研发与工艺技术落后的风险。”
(四)报告期内,公司对深南电路的销售收入快速增长,未来不可持续的风险;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一、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中增加“(八)公司对深南电路的销售收入不可持续增长甚至下降的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八)公司对深南电路的销售收入不可持续增长甚至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深南电路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27%、6.42%和8.78%,呈逐年上升趋势,2020年1-6月深南电路已成为公司的第二大客户。未来,若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产品的品质或交期不符合客户要求或深南电路作为PCB生产商自身业务变化导致PCB采购需求下降等情况发生,公司将面临对深南电路的销售收入无法持续增长甚至下降的风险。”
(五)结合下游具体行业领域,补充完善宏观经济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一、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一)宏观经济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带来的风险”进行修改,补充披露如下:
“印制电路板是电子产品的关键电子互连件,其发展与下游行业联系密切,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相关性较大。宏观经济波动对PCB下游行业如工业控制、汽车电子、医疗器械、通信设备、消费电子等行业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PCB行业的需求。
根据Prismark统计,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PCB行业经历寒冬,全球总产值同比下降14.7%;随着各国对金融危机的积极应对,各国政府陆续出台刺激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全球经济逐步复苏,PCB产值迅速恢复。
近年来,全球经济在低速增长中总体平稳,PCB行业总产值各年间小幅波动。2020年初以来,新冠疫情的爆发及其防控措施对世界经济产生了较大的不利影响,根据2020年6月24日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计2020年全球GDP增长率为-4.9%。
我国已成为全球印制电路板的主要生产基地,国内印制电路板行业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明显,若未来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或下滑,印制电路板行业发展速度将放缓或陷入下滑,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营业收入增长产生负面影响。
下游行业领域需求的波动会对公司销售收入造成直接影响,具体情况如下:①报告期内,公司向安防电子领域客户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41%、27.26%、25.19%和17.78%,最近一期收入金额和占比降幅较大。由于新冠疫情,公司安防电子领域客户2020年上半年生产经营情况受到一定影响,向公司采购的订单需求有所下降,对公司销售收入增长造成不利影响;②报告期内,公司向区块链业务客户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6%、7.91%、2.72%和0%。由于受区块链行业客户需求下降的影响,最近一年一期金额和占比呈迅速下降趋势,对公司销售收入增长造成不利影响;③报告期内,公司向轨道交通领域客户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3%、3.56%、4.00%和2.38%,受轨道交通领域客户PCB采购需求下降影响,最近一期收入金额和占比有所下降,对公司销售收入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若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导致客户PCB产品需求下降,且公司未能及时通过调整客户和订单结构来有效应对,将会造成公司销售收入下降,对经营业绩产生不良影响。”
(六)结合最新情况,评估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视情况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和风险”。
考虑到新冠疫情目前主要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产生影响,公司第二季度已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一、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中删除“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和风险”。
问题二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过期后办理重新认定的最新进展,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如无法完成重新认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具体影响。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一、请发行人说明:
(一)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过期后办理重新认定的最新进展,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1、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流程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交材料后的流程如下:
(1)专家评审。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2)认定报备。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公示公告。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信丰迅捷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重新认定的最新进展
2017年8月23日,信丰迅捷兴取得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及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编号为“GR20173600041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目前已过期。
2020年12月2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发布《关于公示江西省2020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对江西省2020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进行公示,信丰迅捷兴为公示的江西省2020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之一。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信丰迅捷兴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示期已经届满,信丰迅捷兴未接到任何异议通知。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予以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备案完成后,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将按照备案名单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综上,待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备案后,信丰迅捷兴将可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信丰迅捷兴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各项认定标准,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如无法完成重新认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具体影响
信丰迅捷兴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各项认定标准,并已经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示,无法完成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风险较低。
针对公司如果无法完成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而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政策的风险,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进行风险提示,具体如下:
“报告期,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第203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信丰迅捷兴在报告期内享受15%的优惠税率。
报告期各期,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189.05 172.73 - 152.39
利润总额 2,602.43 3,971.20 3,417.80 1,269.61
税收优惠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 7.26% 4.35% - 12.00%
2017年8月23日,信丰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取得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及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编号为“GR20173600041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目前已过期。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信丰迅捷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正在办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2020年1-6月暂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如果未来公司及子公司不再享受国家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政策,或者国家取消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政策,致使公司税负上升,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二、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保荐机构取得了信丰迅捷兴原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查阅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页面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访谈了公司财务总监,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信丰迅捷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重新认定目前已经完成公示,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针对发行人如果无法完成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而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政策的风险,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风险提示。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本次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__
马 卓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 耀 肖 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次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程序、本保荐机构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保荐机构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次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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