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干胜道先生、独立董事芮斌先生和董事廖杨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干胜道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席。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对相关议案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两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3月15日 《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已发生关联交
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易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 《关于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议案》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重点围绕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审计工作与计划、风险管理与评估、合规相关案件的审理等重要事项的审议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也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在公司用于首发上市申报的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外部审计师的沟通,审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的公司2017、2018、2019年财报的审计意见。
2、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与合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与审计工作报告,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对公司开展审计工作,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合规部门调查处理的违规案件,对于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包括利益冲突、运营、人事与行政管理等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强调公司各级管理层要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合规培训。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对公司业务所处的行业和业务较为了解,能够在公司的财务及会计管理方面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包括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财务会计体系建设等。在相关审计工作中,他们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在听取公司管理层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为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提供了专业支撑,较好地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2021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合规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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