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6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骥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尽责推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
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
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在技术研发、产品、市场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发展。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本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87,579.96万元,同比上升1.26%;负债总额为130,852.82万元,同比下降18.45%。资产负债率为33.76%,同比下降8.16个百分点。2020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492,867,989.37元,同比增长13.70%,上升主要原因为受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的影响,动力锂电池需求量的增加,相关
化成设备的需求量上升。;实现利润总额425,258,661.34元,同比增加27.31%;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1,938,769.07元,同比增加27.73%。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20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1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 2021年度预计完成最终验收计划确认收入销售额较去年相比预计增长不低于35%。考虑海外客户受疫情影响,导致2020年度合同以国内客户为主,为更好地应对国内客户的竞争环境并扩大国内客户的市占率,公司综合毛利率将比2020年度有所下降。计划2021年利润总额及净利润预计较2020年增长不低于30%。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1,228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9%;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40,100万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1-009)。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010)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的津贴为5万元整(含税)/年;公司非独立董事和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了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高管人员执行岗位薪资。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妥善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参考2020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批准公司于2021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为10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审批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2021年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推进,根据公司2021年度资金需求情况和以往与相关银行合作情况,公司拟以抵押(房产、土地)等形式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
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11)。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2021-012)。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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