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软科技: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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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话及口头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为了尽快推进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根据《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五日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公司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4月15日,并同意以15.6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3名激励对象授予22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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