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0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71,319,670.2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元(含税)。若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5,000.00万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250.00 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4,213.66万元,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80%。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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