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1-030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刘景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拟选举牛晴晴女士为公司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战略委员会的任职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其担任非独立董事为前提。
牛晴晴女士提名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
牛晴晴女士简历:
牛晴晴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9月至2014年5月供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2月供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高级经理;2017年3月至今供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牛晴晴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牛晴晴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况;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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