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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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1-022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1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
    
    项。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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