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3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谢培仁,199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0年开始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由于工作安排原因未参与项目1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徽,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1年开始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运来,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婉珍,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16家新三板企业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谢培仁、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徽、梁运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婉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谢培仁、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徽、梁运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婉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关于审计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同时审查了该事务所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继续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的履行是充分和恰当的。
(三)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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