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赛特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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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1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强先生主持。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成果和2020年末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2020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地控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继续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总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等额外币的远期结汇及外汇期权业务,自本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主要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不进行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开展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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