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对公司提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一、《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追认2020年部分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补充确认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及其衍生产品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梅运河、肖忠实、石振东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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