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意见
根据工作需要,拟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拟支付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经核实,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
同意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名:鲁桂华、战飞扬、李秋生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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