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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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Feng Yu(余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Feng Yu(余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Feng Yu(余峰)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Feng Yu(余峰)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Feng Yu(余峰)先生确认其本人与监事会及公司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本人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事项。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Feng Yu(余峰)先生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2日收到持股3%以上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提名邹非女士(简历附后)为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届满时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4日
    
    附件:简历
    
    邹非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2008年至2013年,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3年至2015年,任国开投资发展基金管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15年至2021年,历任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风险与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2021年至今,任华芯投资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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