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1-023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等相关规定,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所审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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