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经于2021年4月9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现场出席董事7名,李万峰董事、蒋红芸董事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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