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核查情况做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仔细审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路德生物环保技术(古蔺)有限公司的担保,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路德生物环保技术(古蔺)有限公司的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为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2个月,上述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5%。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以上担保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运营决策受公司控制,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龙平、姜应和、曾国安
2021年4月12日
(本页无正文,为《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⒛⒛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张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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