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6,582,777.43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3,478,69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043,608.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0.1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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