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3月25日 在 上 海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信息管理及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2020年9月24日至2021年3月24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2020年9月24日至2021年3月24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交易日期 买入合计(股)卖出合计(股)
1 陈世华 2021/03/18-2021/03/24 11,300 0
2 刘乙池 2020/11/09-2021/01/11 3,000 3,000
3 王筱博 2020/10/29 1,700 0
4 代英学 2020/11/02-2021/02/08 700 0
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不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其在自查期间对公司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不存在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部信息披露及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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