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环境: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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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后续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通源环境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3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922,41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71.51万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6,406.6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264.8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28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3,264.8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0年12月,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序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募集资金余额(元)
    
        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20728496281000020        64,926,200.00
                       合肥分行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2301011200685182       267,722,732.28
                       合肥分行
                                 合计                                 332,648,932.2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项目先前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通源环境2020年度《关于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认为:通源环境2020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通源环境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国元证券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通源环境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
    单、募集资金使用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
    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源环境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源环境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通源环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丁江波 孔晶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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