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张英、赵进延和刘斌,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英、赵进延、刘斌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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