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3、 公司子公司蒲城海泰2018年3月13日收到陕西省蒲城县国家税务局《税务事
项通知书》(蒲城国税通 [2018]5053号),认定蒲城海泰为设立在西部地区的
鼓励类企业,2017年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8年起,根据《关
于发布修订后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2018年第23号),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
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不再进行审批,蒲城海泰申报为西部地区的鼓励类
企业。故本报告期内蒲城海泰所得税减按15%计征。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库存现金 30,816.67 39,532.06
银行存款 1,285,100,999.50 105,119,968.06
其他货币资金 27,563,686.75 50,000,011.82
合计 1,312,695,502.92 155,159,511.94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
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0,000,000.00 50,000,000.00
信用证保证金 7,563,686.75 11.82
履约保证金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合计 27,563,686.75 50,000,011.82
(二) 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10,950,015.90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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