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3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人员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含税)。
(二)监事人员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
(一)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根据每月考评结果计算并与基本工资一同每月发放,年终绩效工资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后于年末发放。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审核;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薪酬的考核与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
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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