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普丽盛 公告编号:2021-027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次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聘任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5)首席合伙人:李金才
(6)人员信息:2020年末合伙人40人,注册会计师3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2人。
(7)审计收入: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998.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9,431.1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337.47万元。
(8)业务情况: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24.60万元。2020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35家,审计收费总额1,991.86万元。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0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2,019.27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立信中联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 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春华
合伙人,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金春敏
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8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邓超
合伙人,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中联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提供年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 106 万元,与2020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中联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中联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本次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其他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等相关信息;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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