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28号A3幢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依照《公司章程》于2021年3月29日发出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义广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依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利益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订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是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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