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溢光电”)于2021年3月29日以邮件、电话及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慧芬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前资金需求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清溢光电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清溢光电2020年年度报告》、《清溢光电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清溢光电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5)。
8、审议通过《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清溢光电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清溢光电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清溢光电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清溢光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13、审议通过《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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