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溢光电:清溢光电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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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溢光电”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以及结合独立董事任职满六年辞任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唐英敏女士、张百哲先生、黄广连先生、朱雪华女士、庄鼎鼎先生、吴克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选举王艳梅女士、高术峰先生、陈建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高术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艳梅女士、陈建惠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尚未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网络课程培训,上任后将尽快参加上述培训;独立董事候选人高术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任后将尽快参加科创板独立董事网络课程培训。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唐慧芬女士、余庆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公司向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八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英敏,女,1959 年出生,香港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唐英敏女士企业管理经验丰富,历任多家企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曾任加州CashmereHouse, Inc.财务总裁、美维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副主席、财务总裁、迅达科技企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总经理、光膜(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裁;现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豪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光膜(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并于2008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
    
    唐英敏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日,唐英敏女士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唐英年先生通过控制光膜(香港)有限公司 100%股权共同控制公司69.43%股份,唐英敏女士与唐英年先生系兄妹关系。唐英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百哲,男,194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清
    华大学高级工程师。曾在清华大学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曾担任北京清华液晶技
    术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清华液晶材料公司副总经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华东电子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武
    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从 1997 年 8 月起在公司担任董事,并于 2009
    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张百哲先生是国内液晶技术专家,曾获国家科技
    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
    三等奖、省长特别奖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日,张百哲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广连,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在国
    防科技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历任国防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原国
    防科技大学电子技术系)讲师、副教授、教授、银河集团副总裁;薄膜电子技术
    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薄膜电子技术研究所所长、国防科技大
    学五院研究员、湖南亚邦矿产资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玻利维亚)
    Eastern RecursosYDesarrollo Ltda.董事局主席。200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黄广连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雪华,女,1962 年出生,香港籍,无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Astec International Limited会计主管、助理会计师、万力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师、美嘉伟华(远东)实业有限公司会计经理、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美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美维企业(香港)有限公司集团财务总监、苏锡企业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光膜(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现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监事、均灏(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豪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常裕光电(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行政总裁(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朱雪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0万股,除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豪商国际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及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均灏(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庄鼎鼎,1973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CFA、CQF。曾任美国保险公司AEGON旗下结构性资产担任产品发展/资产管理董事、荷兰 ING 银行(香港及上海分行)董事总经理;现任苏锡企业有限公司及伟华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首席投资官,光膜(香港)有限公司及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Frontier Link International Limited、OSELLimited、盈顺(香港)有限公司及无锡翔英创投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庄鼎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苏锡企业有限公司及伟华电子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首席投资官、光膜(香港)有限公司及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OSEL Limited、盈顺(香港)有限公司及无锡翔英创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外,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克强,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深圳生益快捷电路有限公司会计;1998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会计、财务主管、经营管理部副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财务总监、财务副总裁、副总经理等职务。201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裁(即财务负责人),2015年1月至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吴克强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1.76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艳梅,女,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辽宁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研究所、深圳市科学技术学会、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深圳清华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深圳力合孵化器发展有限公司;曾任浩宁达股份有限公司、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劲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 年 11 月开始组建深圳市南山科技事务所并出任所长,兼任深圳市小分子新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艳梅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人。
    
    高术峰,男,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曾任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审计员、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审计部经理;现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高术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建惠,男,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5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
    
    截至本公告日,陈建惠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监事候选人简历
    
    唐慧芬,女,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历任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员、助理会计师、财务部主管、财务部总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总监、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5年1月至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唐慧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余庆兵,男,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在湖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任教;曾任深圳金融早报社编辑、深圳市工商局公务员、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月至今担任清溢光电独立董事。
    
    余庆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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