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为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运晓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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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冯运晓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0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就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本报告期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会议
         11         9           2          0          0          否           3
    
    
    2020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与了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7                  0                  3                  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以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1、2020年3月17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20年3月27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制定《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2020年4月20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4、2020年4月27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关于部分募资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5、2020年5月5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6、2020年5月5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7)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7、2020年5月16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意见:
    
    (1)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开发建设协议的独立意见。
    
    8、2020年7月27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9、2020年7月27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意见:
    
    (1)关于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4)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10、2020年9月14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的意见;
    
    (2)关于本次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11、2020年9月21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期权的独立意见;
    
    (2)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2、2020年10月13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新增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13、2020年10月13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意见:
    
    (1)关于新增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4、2020年10月15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15、2020年10月28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时间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等。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营运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四)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认真审议每个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冯运晓
    
    日期: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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