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核查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行业环境和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有效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公司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完整、合理、有效的,各项制度包括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与关联方往来、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事项方面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缺陷或失效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令其失真的情况。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发展,增强竞争力,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将按照市场规则,签订正式书面合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保障交易价格公允、客观。关联董事对与其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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