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陈守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魏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经2020年9月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魏志华先生、张盛利先生、CHEN NI女士三名董事担任,其中魏志华先生和张盛利先生为独立董事,魏志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积极对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并对历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一)审议《关于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
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审计部2019年度工作
1 2020.4.9 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 总结的议案》;
次会议 (三)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2019年度内控制评价
报告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
2 2020.4.28 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 会计报表的议案》;
次会议 (二)审议《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及正文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2020年半年度财务会
计报表的议案》;
3 2020.8.20 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 (二)审议《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
次会议 其摘要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一)审议《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
4 2020.10.28 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 会计报表的议案》;
次会议 (一)审议《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及正文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2、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3、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在全部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要求,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并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评审内部审计工作结果,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及时落实、整改有关问题,并对公司审计部的有效运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并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20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审计单位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有效的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严谨、求真、务实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加强与内外部审计师的沟通,密切关注监管政策等法规变化和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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