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1-026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5666号红旗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8日通过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4月8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以25.0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96.37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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