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1-024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3月14日,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信息管理及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0年9月14日至2021年3月14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2020年9月14日至2021年3月14日),除以下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序号 姓名 买卖期间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股) (股)
1 轩菱忆 20201223 17285
2 张鹏 20200928-20210203 30344
3 王东 20201124-20201126 200 20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轩菱忆、前任董事张鹏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监管信息。经公司自查,轩菱忆、张鹏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成长价值的认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王东为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部信息披露及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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