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现将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目前由独立董事张国华先生、独立董事李奎先生和董事王东辉先生组成。其中张国华先生为专业会计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表决情况
号
1 2020年3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关联 一致同意
月5日 2020年第一次会议 交易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
2 2020年6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致同意
月4日 2020年第二次会议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2020年8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审
3 月11日 2020年第三次会议 议 一致同意
2、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讨论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会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听取并讨论了立信提出的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经过审慎评估,认为立信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责任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日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上市公司优化内控体系、强化规范治理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财务部、证券法务部等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良好沟通交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高审计效率,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发挥监督功能。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加强内部指导和外部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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