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玉平 刘志华 赵伟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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