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3名委员分别是独立董事王志如女士、独立董事史翠君女士、董事李春红女士,其中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财务管理经验的独立董事王志如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年3月25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4.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8.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4月22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1、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文及正文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1、关于公司与北京交控硅谷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房
2020年7月8日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2020年8月4日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案
3、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年10月2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1、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
日 委员会第十一次会 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议
1、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11月12 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
日 议 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7、关于投资北京基石慧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和充分了解,认为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高效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2020年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聘请立信担任公司本次再融资项目的外部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时刻关注本次再融资项目的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就有关内容与立信及时沟通联系,保障相关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指导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相关规则指引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从业经验,与公司审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分析,进行查漏补缺,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督促公司进行整改,有效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能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除因国家财政部的要求,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外,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各项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保障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总体评价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协调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职能,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促使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