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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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3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胡茜雅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胡茜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胡茜雅女士将不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胡茜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监事会向胡茜雅女士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由于胡茜雅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补选职工代表监事后方能生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的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姚波(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4月8日附件:
    
    姚波简历:
    
    姚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9年5月生,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10年12月23日入职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任人事专员。
    
    姚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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